海泰发展公司组织开展《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外运久凌储运仓库“10•2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专项学习活动
2019-07-03

    自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来,海泰发展公司在组织实施培训学习和应急演练等系列“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经营业态特点,推动开展“自选动作”落地落实,6月14日,公司安稳办组织所有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集中学习 《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外运久凌储运仓库“10·28”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会议首先通报了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外运久凌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港仓库基本背景和10月28日火灾的基本情况,此次火灾事故过火面积23487.53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8944.95万元人民币,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为事故发生单位久凌天津公司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仓库场所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设置建筑消防设施控制状态,消防控制室部分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本次事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了久凌天津公司总经理、分管消防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监管部经理、大港仓库总监、经理、行政主管等人。

会议要求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将此报告向部门员工及外包服务单位人员进行传达,深刻吸取教训,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参会同志纷纷表示,在后续工作中,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特别是工程建设、出租房屋和自管物业项目要做好日查、周查、月查等动态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以严管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